認識楚明森的時候,他有一個小鳥依人式的女朋友靜茹,他們的關系一直不錯,大家都以為,他們會永遠在一起的。我第一眼看到楚明楚明森,便覺得他有著與年齡不符的靈魂;而第二次再看他的時候,我就知道,自己注定會愛上他。 那天,明森找我去喝酒,他喝得很醉,他說,真的很累,原本想找一個小鳥依人的女朋友,是件皆大歡喜的事兒,沒想到,處處都要我來遷就她。時間久了,真的有些煩躁,真的受不了。 我說,其實感情太深了,更容易讓自己受傷害。反倒是兩個不特別相愛的人,在一起的時間反而更長。因為都不付出百分之百的愛,所以也不會有刻骨的痛。明森抬起頭看著我說,你說得對。其實,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在一起,互相取一取暖又如何。何必把愛情擺在面前,讓自己累。 他笑了。我低下頭,怕他看出來我是愛他的。 以后,明森他們一吵架,他就來找我,跟我喝酒,傾訴。他說,我知道她是愛我的,可是,她的愛讓我太累了。她總是懷疑我會背著她喜歡別人,其實,有一個她已經夠累的了,我怎會再有心情去招惹別人呢? 沒過幾天,明森對我說,我已經跟靜茹分手了,不是不愛她,只是太累了。極愛極愛的感覺,就像剪指甲剪到了最深處,無論手動與不動,都很有種揪心的痛。 就這么簡單,我得到了我愛的他。我清楚地知道,我得到的僅僅是他的人,而他的心,已經留在了靜茹那里。我十分清楚靜茹輸在了哪里,所以,我不會重蹈覆轍。 我從不過問他的行蹤,讓他有絕對的自由;怕他因我不多問而猜疑我對他的愛,我會時不時給他發短信,比如:"親愛,在回家的路上嗎?我在給你褒湯。""親愛,今天堵車,坐地鐵吧。如果覺得地鐵悶,就在外邊玩一玩,晚些回來。"而這一切的一切,似乎讓明森非常滿意。 靜茹曾找過我,要我把明森還給她,我隊她說,明森是人,不是物,他有自己選擇的權利。今天他離開你,也許有一天,他也會離開我,不過,我已經做好了準備,不會像你這般輸不起。愛情原本就是賭局,這場賭你輸了,贏家不是我,是明森。以為,他手里握著的是底牌。 靜茹轉身離去的時候,我看到了女人的凄涼。此事,我未對明森提起,我不想讓他有任何心理負擔。 一天,明森沒有按時回來,我心里有些不安,我知道一定有事情發生。 明森回來的時候,已經凌晨一點多了,臉上有抓傷的痕跡,看得出,他哭過。 我默默地把褒的湯重新熱好,把米飯和菜放在他的面前,看著他很艱難地吃著飯,我心里真的很難過,我說,如果你吃不下,我給你放洗澡水,你洗完睡一覺就好了。 明森說,靜茹來我公司了,當著所有人的面,大罵我負了她,還把我抓傷。我始終沒有還手,沒想到她竟然罵你,說你不要臉,勾引我…… 我說,對不起,是我讓你在同事面前無地自容,讓你如此尷尬,我可以……退出。 明森使勁拉著我的手說,不,你別誤會,我不是這個意思。我想說的是,如果你不介意,我們離開這個城市,我們一起去北京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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